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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共同發表-移工在台灣與天主教會為移工的服務-2007年


移工在台灣與天主教會為移工的服務

*當了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韋修女一年多的研究助理,本文是在韋修女指導下撰寫,刊在那我忘了~
台灣的經濟在1980年代產業結構轉型,而這些年來國民所得增加,使得服務業快速成長;另外,人民的教育水準提高、工作與價值觀都有所改變,因此,勞動就業市場的需求量大增,為了能使基層勞力的需求得到舒解,台灣自1989年起正式批准移工至台灣工作,陸續引進菲律賓、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及蒙古等地的移工,希望能解決產業與家庭勞力需求的問題。

目前在台灣的移工約有三十三萬人,泰國移工占30%,菲律賓移工占26%,印尼移工占22%,越南移工占21%,其他如馬來西亞、蒙古移工人數較少,不到1%。移工所做的工作主要以製造業為主,約有55-60%的移工都在製造業工作;其次是看護工,有接近45%的移工投入;其他則是營造業、漁船船員與家庭幫傭,此三項的總人數並不多,占總移工人數不到2%
台灣給移工的薪資所得,在台灣人民的心中並不高,依據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每月是新台幣15840(480USD),這數目在這些移工的眼中卻可能是自己國家半年到一年的薪資所得,因此有許多人願意離鄉背井到台灣來工作。
但許多移工在來到台灣之前,為了能給付高額的仲介費,可能向銀行借貸或是與人力仲介公司簽約以薪資償還這些錢,以致於許多移工來到台灣辛苦勞動的所得往往都付給了仲介。四個主要移工輸出國在移工出國前就要收取仲介費用不一,但最高金額可達到12,267USD,來到台灣之後還要再付服務費1,868USD與膳宿費用4,483USD,讓移工有沈重而難以負擔的債務。這也是在台灣的移工最大的問題。
其他的移工問題可分為幾大類:
一、移工基本權益問題:有上述之超收仲介費的問題外,還有無故與非法遣返、工時與工資之糾紛、強迫儲蓄等問題。
二、移工工作權益問題:勞動契約簽訂與第二份合約的問題、許可外工作、非法僱用、職災事故、家庭類移工未能納入「勞動基準法」的保障、性騷擾、性侵害、暴力歐打等。
三、移工生活權益問題:稅款繳交問題、勞保健保問題、休閒娛樂等法令與生活相關問題。
天主教會的服務在正式引進移工前,就已經開始為非法移工服務,至今不只是協助移工處理已發生的上述眾多問題,也提供移工在遇到許可外工作、性侵或暴力對待時的庇護服務。台北地區唯一由政府委託本中心管理的庇護所,平均一年庇護50人,庇護時間最長有到8個月之久。在積極面上,我們也從政策面著手,努力與法律人士、學術界人士合作,共同推動舉辦公聽會,幫助政府能聆聽到基層移工心聲,進而能推動修法或制定新法,讓移工在台灣的人權能得到更進一步的提昇。在大家的努力下,政府已經新增法規並開始實施,規定要遣返移工需要3天前向各地勞工局報備,確認移工不是被強迫遣返,之後才可與移工解約,以防止非法遣送的問題。在信仰層面上,天主教會也提供牧靈服務,照顧移工的身心靈需要,希望能增強移工的信仰。在生活層面上,天主教會亦常舉辦各項活動,讓移工可以調適身心,減輕壓力,並藉此機會宣導法令,增加移工對法律的知識。
在台灣有許多服務移工的天主教教堂與機構,除了本中心之外,台北地區尚有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Migrant Workers’ Concern Desk (MWCD)Migrant Workers’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astoral Council St. Christopher ChurchConsultation Center for Philippine Workers in Taiwan。桃園地區有桃園天主堂、Catholic Hope Workers Center。新竹地區有Hsin Chu Migrants' Concern Desk。苗栗地區有竹南聖家天主堂。台中地區有St. Paul ChurchTai Chung Pastoral Center for Filipino Migrant。高雄地區有Kao Hsiung Stella Maris International Service Center。花蓮地區有St. Paul Pastoral Center
台灣政府尚有許多政策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法令,不能合理的對待移工,天主教會仍期待在未來,為移工爭取更多權益,保障移工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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